中国防静电装备企业产品销售资格认定实施办法
一、申请参加产品销售资格认定单位条件: 1.凡是销售经营防静电装备产品及相关产品的企业,均可参加由本协会主持的“销售资格认定”活动。本协会会员企业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按会员企业程序认定,,非会员企业亦可报名参加。 2.企业应持有国家法定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 3.应有固定的销售地点,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 4.自产和代销的产品已经取得由本协会颁发《生产资格认定证书》的,应注明证书编号。经营范围内产品应有检测资质的监督检验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检测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5.经销进口产品或非协会会员企业产品,应提供相应的质量标准、质量检测报告。 6.企业应诚信经营、合法经营。近年来未有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记录,没有重大销售客户投诉。 7.销售人员须2人以上具有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颁发的ESD工程师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有效证书。(可后期培训,但应有培训计划)
二、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程序: 1.申请“资格认定”的企业需向协会提交《资格认定审定》工作所需文件(见附表三)。企业应按要求提供,并真实无造假。一旦查实虚假,一票否决。 2.协会三项资格认定评审领导小组对申请企业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资格认定基本条件,向申请方发出《资格认定受理通知书》即可对申请企业开展评定工作。 3.企业文件资料满足评审条件后,由领导小组委派专业人员2人前往申请企业按照《资格认定现场考核评分表》内容考核评分,在现场对现场非会员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现场封样,并报送信息产业部防静电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现场考评评分总分:100分,其中产品质量为30分。80分为合格。不合格项会员企业可定期整改,非会员企业没有整改期。 4.“认定”最终确定由评审小组集体审核评分,该评分10分,8分合格。其中:综合考评2分、质量考评3分、现场考评5分。 5.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后,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办理《中国防静电装备企业销售资格认定证书》;《中国防静电装备企业销售资格认定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届时将重新审核评定,并换领新证书。
三、证书的宣传使用及管理
1.获证企业应在协会《中国防静电》期刊及网站上发布公告。 2.获证企业表明已经得到行业协会产品销售资格的认可。在其经营策划与经营活动中有权使用资格认定证书和认定标志。 3.证书采用二维码技术,一证一码。为便于鉴别,可用手机扫描甄别。
四、费用 1、报名费--会员:100元(含初审费)。非会员:350元。报名时支付。 2、审核人员现场审核费:往返车旅费(火车)、住宿费、交通费等。 3、如有产品检检,检测测费(按中心有关规定收取)。送检时支付。 4、公告费—会员: 免 非会员: 500元 5、审核认定费: 会员企业:3000元 非会员单位:4500元 如有进口产品代销另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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