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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软件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四 ) | |
日期:2014/3/31 访问: | |
印度软件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四 ) 编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王健
财税政策
印度政府通过大力度的财税刺激推动软件业快速发展,主要方式包括财政投入支持研发、税收优惠、政策性金融支持等方面。 (一)财政投入支持研发 印度科技研发的经费投入不断增长。印度的科技研发经费主要由中央及各邦政府提供,这部分占了 85%。从其“一五”计划到“八五”计划,各级政府的科技研发总开支从 2 亿卢比增长到 2000 亿卢比,足足增长了 1000 倍,平均每个 5年计划净增 2-3 倍。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印度研究开发总开支占 GDP 的比重在1987-1988 年达到 0.95%,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稳定在 0.87-0.9%之间,2002 年迅速增长到 1.37%。印度政府在“九五”计划(1998-2002)中提出,要尽快将此比重提高到 2%。 为了筹集到足够的科技研发经费,印度政府削减了其他领域的财政开支,并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创新开发。印度还大力支持 IT 领域的研发项目。印度信息技术部成立了“技术发展委员会”(TDC),支持多用途智能卡、开源软件、泛在计算、安全系统、认证和检测系统、支付智能卡、疾病诊断治疗决策支持系统、IT 创新促进等信息技术项目。 2008 年,印度信息技术部启动了“倍增资助计划”(Multiplier Grants Scheme)和“技术孵化与企业发展”( Technology Incub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Entrepreneurs, TIDE)项目。“倍增资助计划”鼓励 IT 业界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共同研发产品和套件。 TIDE 旨在加强高等院校的技术孵化中心建设,该项目在未来 4 年里将提供超过 23.4 亿卢比支持 15 个 TIDE 中心的建设及研发活动。 (二)税收优惠 印度政府为支持软件产业更快发展,采取了比较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后,印度开始实施软件产业发展战略,相继对《公司法》、《所得税法》和《关税法》进行修改调整,降低或免除软件生产和出口中的各种税费,并在《信息技术行动计划》中进一步提出对软件产业的税收优惠(如免去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和所得税等),并且要求其他涉及财税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都要遵守对软件产业实施政策倾斜的宗旨。 综合印度的《公司法》、《所得税法》、《关税法》、《信息技术行动计划》和《国家财政通则》,印度政府对软件产业已实施了零关税、零流通税和零服务税的优惠政策。具体政策措施为: 1.免除进出口软件的双重征税和免除产品全部出口的软件厂商的所得税; 2.允许出口商选择交纳关税的方式,允许其保留出口收入的 50 %; 3.为提高进口计算机质量,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放宽了对计算机进口的限制,允许进口计算机企业的资产限额从 2 亿卢比降至 100 万卢比,并大幅度地降低关税; 4.服务税不适用于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 5.软件企业外资可控股 75%至 100%,且享受和其他软件公司同样的税收优惠; 6.在软件园区注册的软件企业 2010 年前免征所得税; 7.为开发软件而进口的设备免税且可以加速折旧; 8.在软件园区内注册、且 5 年内实现至少 25 万美元外汇净收入的企业享受进口设备零关税; 9.在国内采购中间产品的软件企业免除国内地方税; 10.免除基于本地语言的软件产品的消费税,以促进在国内的推广使用; 11.对公司两倍于研发费用的收入部分免除收入税; 12.设在 10 万人以下城镇的软件公司可以免除收入税和销售税。 对于上述计划和政策,印度各邦政府纷纷响应,制定有关配套政策,并采取有力措施来促进当地软件产业的发展。2005 年,印度颁布了《经济特区法案》,开始在全国各地建立经济特区。《经济特区法案》给予特区内的企业更多的税收优惠,规定在前 5 年对特区企业的出口利润实施百分之百免税。 (三)政策性金融支持 为有效推动软件产业加速发展,印度政府还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贷款支持等政策性金融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并着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首先是建立软件产业风险基金,大力吸收国际风险资金。1986 年,印度政府拨款 1 亿卢比成立了印度第一家风险投资基金(之后每年增拨 1 亿卢比),按国际惯例初步构建起风险投资基金的框架。 经过近 20 多年的发展,国外资金已占印度风险投资 60%以上(主要来自跨国公司及美籍印度科技企业家),并以软件产业为主要投资标的(约占风险投资总额的 20%以上),形成了资金来源高度国际化的风险投资体系。 为了让软件企业能够获得充分的资金,印度政府规定对软件公司的银行贷款从资产评估改为合同评估,软件公司享有银行贷款的优先权。印度政府还放宽了软件公司购买计算机和软件的贷款条件。 1998 年 7 月,印度政府又颁发了一系列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措施,软件产业从中获益良多。这些政策有:由政府支持给金融风险资本设立 10 亿卢比的基金,由“小型企业发展银行”管理;银行优先贷款给新创立的高科技公司;一年内银行可持有高科技风险股票总数的 5%。 印度政府还规定,银行将贷款提供给软件出口企业以后,可以从中央银行以较低的利率再融资;商业银行可利用存款增量的 5%作为研究人员风险投资基金,并以权益资本的方式向企业参股。 (四)政府采购 在政府采购方面,印度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但印度一直比较重视通过政府采购来扶持国内企业的发展。由于重视政府采购的独立自主性,印度拒绝加入一些世贸成员签署的《政府采购协议》。 印度的软件产业发展模式走外包出口道路,但印度近年来也开始重视国内市场,有意识地加大国产软件服务于本国信息化建设的力度。虽然没有专门的政府采购法律,但印度在其他法律法规中也体现出了政府采购对本国产品的保护。 在印度的商务部、财政部等部委涉及到政府釆购的法律法规中,都明文规定政府安全、军事、国防等诸多政府部门必须采用国产软件。印度在《信息技术法》里建议政府各部门将 2%-3%的预算用于发展信息技术,如信息技术产品的开发、采购、人员培训和服务等。这些措施在推动国家级信息中心和政府数据库建设的同时,也促进了印度国内软件市场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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